各相关机构和评审员:
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-RL02:2010《能力验证规则》。现对CNAS-RL02:2016《能力验证规则》的发布、实施作如下安排:
CNAS-RL02:2016《能力验证规则》于2016年4月15日发布,2016年8月1日实施; CNAS-RL02:2010《能力验证规则》和CNAS-AL08:2015《能力验证机构备案要求及项目确认需提交资料清单》于2016年7月31日废止。
CNAS-RL02:2016《能力验证规则》可在CNAS网站“认可规范”栏目下载。请相关机构遵照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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